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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廉韵”摄影展暨微电影展标识(LOGO)征集公告
来源:本站综合  编辑:张振远 人气:905 发布时间:2022-07-18

“清风廉韵”摄影展暨微电影展标识(LOGO)征集公告


  由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社、山西省纪委监委、中共晋中市委联合主办的“清风廉韵”摄影展暨微电影展将于2022年9月在山西平遥举办(简称“两展”)。为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推介“两展”,把“两展”办成高站位、高质量、紧扣时代脉搏兼具艺术水准的廉洁文化盛会,“两展”组委会决定,自即日起向社会公开有奖征集“两展”标识(LOGO),获选作品将用于“两展”的宣传、推广、展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作品设计要求

  “两展”以“清风廉韵”为主题,旨在通过摄影、微电影、主题海报等鲜活的艺术语言弘扬廉洁文化,展示新时代清廉中国的建设成就和风貌,展现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以优良作风凝聚党心民心的生动实践,倡导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不断实现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文化清和、社会清朗。

  本次征集活动不设门槛,作品设计风格、表现形式不限,但须与“两展”主题和目的相契合,突出“清风廉韵”元素,体现廉洁文化内涵,展现清廉中国形象。同时该标识(LOGO)应构思新颖,视觉形象鲜明、认知度高、辨识度强、结构合理、寓意深刻,富有创意和象征意义。设计图稿应为彩色版,包括标准图形、标准字、标准色等,报送作品需附设计说明,适合在线上及线下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

  二、作品提交要求

  (一)投稿者需提供《原创作品承诺书》,承诺书中应说明该作品是投稿者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展出,不曾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等合法权益。如若发生侵权行为,将由投稿者本人承担法律责任,展览主办方、承办方和协办方不承担相关责任,且有权不采用其作品,并对已发奖励予以收回。

  (二)作品可以以个人名义或团体名义提交。

  (三)设计成果需包括图片作品、相关设计说明及完整规范的源文件,图片作品要求为JPEG文件格式、2M以上、像素不低于300dpi。所有投稿作品及载体介质概不退还,请投稿者自行保留备份。

  (四)作品通过电子文件提交,电子文件名称为:作者姓名+“清风廉韵”摄影展暨微电影展标识(LOGO)。

  (五)投稿者将设计成果和《作品信息表》《原创作品承诺书》等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稿邮箱。

  三、评审办法

  作品评选采取初评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两展”组委会对报送作品进行初评筛选,再由相关专家组成的“两展”标识(LOGO)评审顾问团从通过初评的作品中选出入围作品3件,并从入围作品中选出最终获选标识(LOGO)。

  四、奖励办法

  (一)对获选标识(LOGO)作品的作者奖励人民币10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其他2件入围标识(LOGO)作品的作者,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作品权属

  (一)“两展” 标识(LOGO)入围和获选作品,均视为“两展”组委会委托创作的作品,创作者领取的奖金及奖品为委托设计费,其作品的著作权和版权归“两展”主办方独家所有。

  (二)“两展”主办方享有入围和获选作品的修改、再设计、宣传、展示、生产、出版、转让等各种形式使用的权利,作者享有署名权。

  (三)除“两展”主办方外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将本次征集活动入围和获选的作品以任何形式用于商业用途,须事先征得主办方授权,否则,主办方将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两展”组委会所有。

  六、截稿日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15日24时(以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

  七、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采取网上投递方式。

  附件请前往晋中市纪委监委网站下载。

  “清风廉韵”摄影展暨微电影展

  组委会

  2022年7月15日


责任编辑:张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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